出海碳合規現場筆記 Vol.3|你既是範疇三的核算者,也是別人範疇三的數據來源
【AI 摘要導讀】組織碳盤查回答「這家公司一年排了多少」,產品碳足跡回答「這件產品在生命週期內排了多少」,兩者的核算對象、邊界與時間口徑都不同,不能混用。範疇三(價值鏈間接排放)通常占企業排放的大宗,也是最容易算錯的地方:類別 3 與範疇一、二重複計算、固定資產造成類別 2 單年暴增、上下游運輸方向搞混、用不合適的金額因子估算採購排放等。對出口工廠來說,範疇三還有另一面:你提供給客戶的產品碳足跡,就是客戶範疇三類別 1 的數據來源。
本文看點
- 組織碳與產品碳的五個差異,以及兩者如何共用同一套活動數據。
- 範疇三最常見的錯誤與正確做法。
- 供應商工廠如何從「被要數據」變成客戶眼中「好用的數據來源」。
先分清楚:組織碳 vs 產品碳
| 比較項目 | 組織碳盤查 | 產品碳足跡 |
|---|---|---|
| 核算對象 | 整個企業或組織 | 單一產品或服務(功能單位) |
| 邊界 | 組織邊界(股權比例法或控制權法)+營運邊界(範疇一、二、三) | 產品生命週期:原料取得、製造、運輸、使用、廢棄 |
| 時間口徑 | 特定報告期,通常是一個自然年 | 產品生命週期,與報告期沒有直接對應 |
| 常用標準 | GHG Protocol、ISO 14064-1 | ISO 14067、PCR/PEFCR、ISO 14040/14044 |
| 回答的問題 | 這家公司一年排了多少 | 這件產品排了多少 |
兩者不能混用,但可以共用同一套活動數據:工廠的燃料、電力、原料與產量數據,既是組織盤查範疇一、二的來源,也是產品碳足跡製造階段的來源(見 Vol.1「一套數據底座、兩套規則引擎」)。
為什麼範疇三這麼重要?
- 規模大:範疇三涵蓋上下游 15 個類別,總量通常遠超企業自身的範疇一、二。
- 目標門檻:依 SBTi 近期目標準則,範疇三占總排放 40% 以上的企業,必須另設範疇三目標。
- 客戶要求:國際品牌與鏈主企業已把供應商的碳數據與減排績效寫進考核。
- 雙重身分:在全球供應鏈上,你既要核算自己的範疇三,也是客戶範疇三的數據來源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