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BAM 實際排放要找誰查證?四家已公告查證機構的認可範圍與供應鏈選型判準

【戰情摘要】CBAM 的查證市場已從「機構申請中」進入「已有具名法人取得認可」。截至 2026-10-08,本文查核到四家已公告取得 CBAM 查證認可的機構:義大利國家認可機構 Accredia 於 2026-09-28 決議、10-06 公告的 Bureau Veritas Italia、RINA Services、SGS ICS Italia 三家義大利法人,以及 2026-09-23 自行公告獲希臘國家認可機構 ESYD 認可的 EmiCert(CTI 集團旗下)。對亞洲供應商而言,關鍵不是「找哪個大品牌」,而是先確認具名法人的認可範圍能否涵蓋自己的產品與製程,再談價格與排程。

這不是全球完整名冊,也不代表法規只容許四家。歐盟委員會表示,獲認可查證機構名單將陸續公布於其 CBAM 查證專頁。

一、先分清楚:誰認可誰、誰查證誰

這次的新聞常被說成「某某拿到 CBAM 審核資質」,容易讓人誤以為是工廠或產品被認證。實際上 CBAM 有四個角色,各司其職:

角色做什麼
國家認可機構(NAB)評估查證機構的能力、公正性與適用範圍,授予認可並全年監督。歐盟(或納入後的 EEA)國家的 NAB 是唯一有權授予 CBAM 認可者。
非歐盟設施經營者(工廠)依 CBAM 方法監測、計算內含排放,並把資料提供給獲認可查證機構。
獲認可查證機構在生產設施層級審查監測方法、排放計算與佐證資料,以「合理保證」等級出具查證報告;須在 CBAM Registry 登錄。
CBAM 授權申報人(歐盟進口端)從 CBAM Registry 取得經查證的實際排放,填入年度申報。

所以這次的主角是「查證機構取得執行查證的資格」,不是工廠的資格。工廠的工作是提供可被查證的資料。

二、四家已公告機構

品牌獲認可法人/公告主體認可機構可確認範圍證據層級
Bureau VeritasBUREAU VERITAS ITALIA S.P.A.Accredia(義大利)Activity Group I–VIII、L、LIIAccredia 官方公告
RINARINA SERVICES S.P.A.Accredia(義大利)Activity Group I–VII、L、LI、LIIAccredia 官方公告
SGSSGS ICS ITALIA S.R.L.Accredia(義大利)Activity Group I–VIII、L、LIIAccredia 官方公告
EmiCert(CTI 集團)EmiCertESYD(希臘)公司宣稱涵蓋六大 CBAM 產業;未公布群組清單公司官網公告

EmiCert 的公告日期(09-23)早於 Accredia 的決議(09-28),並自稱「全球首家」CBAM 查證機構。這屬企業自身宣稱,本文不把它當成經獨立證實的排名;其認可證書、詳細範圍與有效狀態,委任前應向 ESYD 或機構本身核對。

三、同樣十個群組,範圍並不相同

  • BV 與 SGS:本次公告列出的群組完全相同。
  • RINA:多了 LI,但沒有 VIII;I–VII、L、LII 三家共有。
  • 中文媒體把 VIII 解讀為鋼鐵/鋁產品、LI 解讀為進口電力。群組代碼本文已核對,但代碼對應的正式名稱尚未逐項對照法規附件(Delegated Regulation (EU) 2025/2551),委任前應以附件為準。
  • RINA 沒列 VIII,不能直接推論它完全不能查鋼鐵或鋁,要把具體製程與其他已列群組一起對照。
  • EmiCert 的「六大產業」與 Accredia 的「十個活動群組」是不同分類層級,6 和 10 不能拿來比能力大小。

四、三個最常被誤讀的地方

1. 品牌不等於獲認可法人

BV、SGS 是全球品牌,但這次的認可落在具名的義大利法人。EmiCert 獲認可,也不等於所有 CTI 集團法人都有 CBAM 資格。合約上要確認:誰簽約、誰執行現場訪查、誰做獨立審查、誰以獲認可法人名義簽發查證報告。

2. 四家不是名額

法規審的是能力、公正性與活動範圍,沒有家數上限。歐盟境內的查證公司原則上向其設立國的 NAB 申請,只有該國不提供此服務時才能轉向他國;歐盟以外的查證公司可向任何提供 CBAM 認可服務的 NAB 申請。歐盟委員會持續更新提供此服務的 NAB 清單(最新一版為 2026-10-07 的 state-of-play 文件),後續機構會陸續出現。

3. 有碳足跡報告,不等於能過 CBAM 查證

ISO 14067 產品碳足跡與 LCA 資料可以支撐活動數據與計算基礎,但 CBAM 有自己的貨品範圍、設施邊界、內含排放計算方法(Implementing Regulation (EU) 2025/2547)與查證規則。已有 PCF 報告,不代表可以直接替代 CBAM 的實際排放查證。

五、為什麼這件事現在就跟供應商有關

CBAM 自 2026-01-01 進入正式階段。年進口量超過 50 公噸的進口商須取得「CBAM 授權申報人」資格,申報內含排放並繳交對應的 CBAM 證書。內含排放可用實際值或預設值;使用實際值時,必須經獲認可查證機構查證。

對非歐盟供應商的意義在於:如果經查證的實際排放低於適用的預設值,歐盟客戶需要的證書可能較少,低碳供應商相對於只能用預設值的競爭者就多了一個籌碼。但這只在使用實際值等條件下才可能成立,也受排放邊界、證書價格與其他調整影響,不能保證固定的節省幅度。

依歐盟委員會公布的時程:

時間事項
2026-01進口商申請授權並開始進口;設施經營者開始監測與計算內含排放
2026-04各國 NAB 開始受理 CBAM 認可
2026-09獲認可查證機構可在 CBAM Registry 登錄;首輪查證(文件審查、現場訪查)啟動
2027-01查證機構可簽發首批查證報告;經營者可與申報人分享報告
2027-02申報人可購買 CBAM 證書
2027-09申報人完成 2026 年度 CBAM 申報(中文媒體引述截止日為 09-30)

換句話說,2026 年的排放資料,查證窗口已經打開了。查證機構剛取得資格,產能有限;越晚排程,越可能碰上擁擠。

六、供應商的六步選型判準

原則:先做產品/製程與查證範圍的匹配,再比價格與排程。

  1. 辨識貨品與設施:確認 CN Code(歐盟貨品分類碼)、生產設施、製程路線與申報年度。
  2. 建立資料證據鏈:從 ERP 取出產量、原料與前驅物、能源數據,連結計量紀錄、係數版本、分攤依據與原始憑證。系統串接可以加速,但取代不了方法與證據本身的審查。
  3. 核對機構資質:取得具名法人的認可證書、範圍附件與有效狀態,逐項對照本案活動;不要只看行銷簡報或品牌知名度。
  4. 確認執行方式:現場訪查安排、使用語言、執行人員、分包邊界、Registry 登錄狀態,以及報告由哪個法人簽發。
  5. 比較兩條成本路徑:「預設值」路徑 vs.「實際數據+查證」路徑,把資料整備、查證費用與申報成本一起算,不要只比查證單價。
  6. 提早排程:首輪查證已於 2026-09 啟動,2027-01 起才可簽發報告;在查證產能吃緊前完成委任與資料準備。

七、SSBTi 觀點

CBAM 查證是一個資料可信度問題,不是一個品牌選擇問題。我們看到的真正瓶頸,多半不在查證機構,而在供應商端:資料散在不同系統、係數版本沒有紀錄、分攤依據說不清楚。這些在查證現場都會變成時間與費用。

SSBTi 的著力點在供應商資料就緒、方法對照與可追溯的證據鏈,並與具適用認可範圍的獨立查證機構協作。需要說清楚的是:SSBTi 並未取得 CBAM 查證認可,本文也不代表 SSBTi 與上述四家機構有合作關係。查證必須由獨立的獲認可機構執行,這正是制度設計的用意。

可重用的一句話

一個品牌 ≠ 一個獲認可法人;一張認可證書 ≠ 所有活動範圍;一份產品碳足跡 ≠ 一份 CBAM 合規查證。

選型順序:法人 → 認可機構 → 有效範圍 → 貨品/製程匹配 → Registry 登錄與報告簽發 → 排程與成本。

參考資料(查核基準日:2026-10-08)

本文為制度與市場解析,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對任何機構資質的背書。委任查證機構前,請向認可機構核對具名法人的有效認可範圍,並以最新法規與歐盟委員會公告為準。

by Raymond Wang · SSBTi 202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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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角視角資訊圖:左側為非歐盟工廠,堆放鋼捲、鋁型材、水泥袋與氫氣儲槽,並有計量表與資料證據鏈流程。四類 CBAM 貨品各自以虛線連到四棟帶盾牌勾號的查證機構建築,每棟列出可查證的活動群組,其中一條路徑以放大鏡標示範圍比對。查證機構簽發的報告匯集成一份附盾牌勾號的查證報告,經歐盟港口與海關進入右側代表 CBAM Registry 的資料中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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